劳动价值论是阐明商品价值决定于人类无差别的一般劳动的理论。劳动价值论认为价值实体是客观的,衡量价值的尺度也是客观的。因此劳动价值论又被称为客观价值论。
价值属于商品经济范畴。产品成为商品以交换为前提。商品具有二重性,即价值和使用价值。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价值是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它构成商品交换的基础。商品的二重性取决于劳动的二重性,即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具体劳动创造了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了商品的价值。价值是无差别的人类抽象劳动的凝结,商品价值量由凝结在商品中的劳动量决定,而劳动量又是以劳动时间来计算的。因而商品在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决定了商品价值量。商品价值作为一定的社会关系,只能在交换过程中表现出来,即表现为交换价值。价值规律要求商品的价值量决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按照价值量相等的原则进行交换,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浮动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
一、理论发展过程
威廉•配第(WilliamPetty)是劳动价值论的创始人。他的价值论主要发表在《赋税论》(1662)中。配第把价格区分为“自然价格”和“政治价格”,前者指商品的价值,后者指市场价格。在此基础上,他第一次有意识的把商品价值的源泉归于劳动,并根据劳动决定价值的原理,得出了商品价值量的大小以劳动生产率为转移的结论,即劳动生产率的高低与商品价值量成反比例关系。
亚当•斯密(AdamSmith)继承和发展了威廉•配第等学者的劳动价值论,他在《国富论》(1776)第1篇中系统地阐述了劳动价值论。亚当•斯密首先区分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他说:“价值一词有两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在此基础上,他提出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亚当•斯密的这一观点比威廉•配第前进一步。在配第看来,只有开采金银的劳动决定价值,其他部门的劳动只有在以其产品与金银相交换的前提下才间接决定价值。亚当•斯密强调一切生产商品的劳动都创造价值。他在进一步研究什么样的劳动决定商品价值时,提出了三种价值规定理论,主要观点如下:
第一,决定商品价值量的是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这第一种价值规定可称为“劳动决定价值”。亚当•斯密说:“任何一个物品的真实价格,即要取得这些物品实际上所付出的代价,乃是获得它的辛苦和麻烦。”亚当•斯密所说的商品的“真实价格”也叫“交换价值”,实际指的是商品的价值。
第二,决定商品价值的劳动是该商品在交换中购买到的劳动或能支配的劳动。这第二种价值规定可称为“购买到的劳动决定价值”。斯密认为,社会自出现分工以来,一个人所需要的物品,只有一小部分依赖于自己,其余大部分要依靠别人的劳动。所以,一个人的生活是否丰裕,就看他能够支配多少别人的劳动,亦即他能购买多少他人的劳动。“一个人占有某货物,但不愿自己消费,而愿用以交换他物,对他说来,这货物的价值,等于使他能购买或能支配的劳动量。"
第三,构成真实价格的各部分即商品价值由工资、利润、地租三种收入构成。这第三种价值规定可称为“三种收入决定商品价值”。亚当•斯密认为,前两种价值规定只适用于“初期蒙昧社会”(资本主义以前的简单商品经济),而不适用于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权产生以后的进步社会,即资本主义社会。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的劳动对原材料追加的价值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支付了劳动者自身的工资,另一部分则是支付给雇主的利润。若不然,资本家就不会有兴趣投资办厂,雇工生产了。这样,商品的价格构成就与社会初期不同了,它不仅包括劳动者的工资,还包括资本的利润。当土地变为私有财产时,土地的所有者要对耕种他们土地的经营者收取地租。这种情况下,在大多数商品的价格构成中,就不仅包含有工资和利润,还包含了土地地租。因此,商品价值由工资、利润、地租三种收入构成,三种收入决定商品价值。
大卫•李嘉图(DavidRicardo)在亚当•斯密的基础上又进了一步,他继承了亚当•斯密关于劳动决定价值的观点,但批判了亚当•斯密的购买劳动价值论和三种收入价值论,认为劳动决定价值,劳动既包括活劳动,也包括物化劳动。大卫•李嘉图明确指出商品价值量和耗费劳动量成正比,和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并把复杂劳动归结为倍加的简单劳动。由于没有劳动二重性学说,他没能说明价值的创造和价值的转移如何在同一劳动过程中得以实现。他虽认识到商品价值决定于社会必要劳动量,但又不适当地把适用于农业产品价值决定的法则视为普遍法则,认为价值由最不利条件的土地产品耗费的劳动决定。
卡尔•马克思(KarlMarx)在大卫•李嘉图的基础上对劳动价值论进行了深入地阐述,确立了商品价值这一根本范畴。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由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人类劳动决定的。人类劳动分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具体劳动构成了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则形成了商品的价值。商品的价值是由直接导致该商品生产的工人的活劳动和间接凝结在商品中的物化劳动构成,它是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不断进步,生产某一产品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会不断减少,其价值量会逐渐下降。
二、劳动价值论主要内容
三、商品的两因素原理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商品包含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要素,是使用价值和价值资产的统一。
1. 使用价值
使用价值是指物品和服务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即物品和服务的有用性。任何商品,首先必须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即具有某种使用价值。商品的使用价值是由它的自然属性决定的。商品的自然属性不同,它的使用价值也会不同,同一种商品还可以兼有各种自然属性,具有多种使用价值。使用价值构成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反映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关系。商品通过交换让渡给他人使用进入消费环节,因此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2. 交换价值和价值
商品能够通过买卖同其他商品相交换的属性,是商品的交换价值。交换价值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比例关系。交换价值是相对的,不同的交换对象有不同的交换价值,并且会因时因地而发生变化。
两种使用价值完全不同的商品,之所以能按照一定的比例相交换,说明存在着一种可以相互比较的共同属性。事实上,任何商品在被生产岀来的时候,都耗费了人类劳动,都是人类劳动的产物。这种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就是商品的价值。一切商品之所以能够交换,就是因为商品里面各自凝结了等量的人类劳动,或者说具有等量的价值。商品的价值通过交换得到体现。所以,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而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没有价值的东西,也就没有交换价值。商品按价值交换,从本质上看,是生产者之间的劳动交换。它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生产关系。
3. 交换价值、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关系
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统一体。一方面,二者是统一的,是互相依存、互为条件的。作为商品,必须同时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另一方面,二者又是对立的,是相互排斥、互相矛盾的。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是为了取得价值,而商品购买者则是为了取得商品的使用价值。卖者必须让渡商品的使用价值,买者必须支付商品的价值。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二者不能兼得,要得到一方,必须以放弃另一方为前提。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是商品的内在矛盾,只有通过交换,才能使商品的内在矛盾得到解决。
(二)劳动的二重性原理
商品是由劳动创造的。商品的两要素是由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决定的,即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是由生产商品的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决定的。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同一劳动的两种属性,同一生产商品的劳动可以从抽象形态和具体形态两个方面进行考察。
1. 具体劳动
具体劳动即从劳动的具体形态考察的劳动。生产不同商品的劳动在劳动目的、劳动对象、劳动工具、操作方法、劳动成果上都各不相同。这种在一定的具体形式下进行的劳动称为具体劳动。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不同商品之所以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除了其构成的物质要素各有其特殊的自然属性外,还因为生产它们的劳动各有其特殊的具体形式。
2. 抽象劳动
抽象劳动即从劳动的抽象形态考察的劳动。如果抽象掉生产商品劳动的具体形式,则所有劳动都是人们的体力和脑力的支出,这是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抽象劳动是同质的、无差别的形成商品价值的劳动。正是由于商品中所凝结的都是没有质的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才使各种不同使用价值的商品在价值上可以比较,并能按一定比例相互交换。可见,抽象劳动创造了商品的价值,是价值的实体或价值的唯一源泉,反映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关系。
3.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关系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生产商品的同一劳动过程的两个方面。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在时间上、空间上都是不可分割的。马克思说:“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①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经济关系中,具体劳动需要还原为抽象劳动,人类脑力和体力的耗费才形成价值。
(三)商品价值量的决定
商品的价值是质和量的统一。价值是抽象劳动的凝结,商品的价值量就是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即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量。劳动量是由劳动时间来衡量的,因此,商品的价值量决定于生产商品的劳动时间,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商品的劳动时间成正比。
1. 个别劳动时间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商品的生产者由于生产的主客观条件不同,所耗费的劳动时间也会不同。各个商品生产者实际耗费的劳动时间就是个别劳动时间,由个别劳动时间形成的价值是商品的个别价值。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所以商品的价值量不可能由个别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也不可能接受由个别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量。
商品的价值量只能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所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由于形成商品价值实体的劳动作为人类无差别的劳动具有一般性,决定商品价值量的劳动时间只能是一般的劳动时间,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2. 劳动生产率和价值量
确定商品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是凝固不变的,它是随着劳动生产率的变化而变化的。劳动生产率是指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生产某种使用价值的效率。由于劳动生产率与劳动的具体形式相关,因此劳动生产率是具体劳动的效率。劳动生产率的高低是由众多因素决定的,其中主要有:劳动者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技术的发展程度及其在生产中的应用,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等。
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的价值量有着密切的关系。马克思说,“不管生产力发生了什么变化,同一劳动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价值量总是相同的。”价值量只与劳动时间相关。在同样的劳动时间内具有较高生产率的活劳动,相对于生产率较低的活劳动而言,可以创造较多的使用价值。劳动生产率越高,在单位时间内所生产的使用价值量就越多,但由于所形成的总价值量不变,因而包含在单位产品中的价值量相应减少。但是,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的经济中,劳动生产率高的个别价值在还原为社会价值时,会还原为更高的价值。
(四)价值规律及其作用
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基本经济规律,是人类从事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遵守的客观规律。价值规律的基本要求是: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以此为基础进行商品等价交换。价值规律既是价值量如何决定的规律,也是价值量如何实现的规律。价值规律对市场经济中的个别劳动耗费和社会劳动的使用都具有制约作用:单个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一种商品总量的价值量是由生产该商品总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价值规律发挥作用的形式是价格围绕价值波动。现实的市场上出现价格偏离价值的现象,一方面是因为价格对价值的偏离受到货币价值变化的影响,另一方面是因为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变动的影响。市场价格决定供求,但供求又反过来会影响商品的市场价格。马克思说:“一般而言,一切商品的价值,只是由于不断变动的市场价格趋于平衡时才能实现,而这种趋于平衡又是供给和需求不断变动的结果。”①这种变动主要表现为商品的市场价格与它的价值岀现偏离:供不应求,价格就会上涨;供过于求,价格就会下跌。
价格总是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这种背离现象不是对价值规律的否定。首先是因为商品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始终是以价值为基础的。其次,从商品交换的总体来看,价格的涨落会相互抵消,商品的平均价格和价值是相等的。最后,价格的变动也会影响供求关系,在价格的不断波动中,供求趋于平衡,使价格接近价值。可见,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是商品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作用的形式。
价值规律具有三个重要作用。第一,自发地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社会各部门之间的分配。这种调节作用是通过价格围绕价值的上下波动和市场竞争实现的。第二,刺激生产者的积极性。商品生产者为了多获利润,就必须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加强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在竞争中努力降低商品的价格。第三,优胜劣汰,导致生产者两极分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生产率水平高的商品生产者就会获利多、发展快,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反之,则会获利少,甚至亏损,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直至破产。
三、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劳动价值论是重要的价值基础理论之一,从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启示:
1-劳动价值论全面而系统地阐述了价值的基本构成,说明了商品、价值和劳动之间的关系,商品的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马克思认为抽象劳动决定了商品的价值,其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活劳动和物化的劳动均能创造价值。依据劳动价值论,商品生产者要想获得生存与发展,必须使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就要求生产者努力去改进技术,逐渐缩短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增加产品数量的同时提高产品质量。
2. 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价值能够存在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具有使用价值,没有使用价值的商品也就没有价值。
3. 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和内容,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
4. 商品的价值要转化为价格就必须依靠市场。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要充分重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努力建设有序的市场环境,对于企业的正常生产和运营以及商品经济的健康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一个有序的市场环境至少应当具备两个必要条件:一是在商品交换中充分体现价值规律,严格实行等价交换的原则;二是要拥有比较完善的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并建立比较完备的市场体系。因此,在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实践中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非常必要的。
5. 在经济生活中,劳动价值论要求我们认清价值的本质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不能简单以市场价格代替价值。要正确把握简单劳动、复杂劳动的关系,大力发展科学技术,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更快更好地创造更多的价值。要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